第1章(2 / 4)

才买的二手,上一次开还是沈青山去帮施梦云的小卖部进货。

但现在也顾不得嫌弃,沈青山开门进了驾驶座,空调一开,车子里灰尘浮起来,呛得他咳了两声。

沈青山本来要走,瞥见副驾驶座位上那层灰,自己没忍住笑了。

算了,再不去来不及了,到时候再说吧。

自己要接的这个弟弟叫程初,是继父程正明的儿子。听说继父离婚时他跟了妈妈,但因为太叛逆,又被自己的妈妈扔给了程正明。

多养一个儿子,程正明和施梦云都完全无所谓,沈青山反正也已经长大,不再需要他们管了,只不过是家里多双筷子吃饭而已。

前两天晚上,一家人在家里吃饭,程正明说程初来的那天他要出去拉货,麻烦沈青山去接他。接个小孩儿而已,又不耽误什么事,沈青山点头说好,让程正明把照片发给他。

程正明当时喝醉了,点开手机对着相册笑,说:“我也没几张这小子的照片,他不爱照相。但我可跟你说,我周围的亲戚邻居,都说他可帅了,我马上给你看。”

沈青山听笑了,觉得程正明多半胡说的,等了一会儿,程正明才找到照片,把手机怼到沈青山眼前。

照片上,一个额头上点了一点红印子的,大概十岁左右的小男生脸色很差地站在滑梯前。

“这个年纪他五官都没长开,”沈青山站起身,跟妈妈一起收拾碗筷,“行了,我到时候就照着这张照片找他,您放心。”

傍晚正是小城镇烟火气最浓的时候,但好在街上车不多。沈青山猛踩油门,到车站门口时,他找出手机里那张照片。

昭市只有汽车站,而且站厅很小,客流量也少。这个点,最近的一趟汽车就是程初坐的那趟。估计乘客都走完了,厅里没剩几个人。

沈青山看了几眼照片,一个一个筛过去。

左边角落里有个阿姨,右边是个穿校服的女生,门口有个乱晃的小孩,还没沈青山膝盖高,手里攥着个棒棒糖的包装纸,捏来捏去制造声响。

而眼前,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弓身坐着,他身量高大,穿着黑色西裤和皮鞋,白衬衣的袖子挽到手肘上。他还打了一条黑色的领带,脖子上挂了对耳机,整个人被衣服衬得肩宽腰窄。可能是在这儿坐了太久,那件衬衣被汗水打湿了,有些透,短寸下眉眼锋利。他双手撑着大腿,面无表情地看着手机,嘴里还叼了一根棒棒糖。

沈青山有理由怀疑他嘴里的棒棒糖本来是门口那个小孩的。

不怪沈青山多看了几秒,实在是他们这小城里没几个穿成他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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