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(3 / 4)
明了。那些人有的只是来混学历的富二代,有的则是只会按照课本照本宣科。就这样,他毕业了,找了份工作。
与其说是每个影片主人公失意时候都会下雨烘托气氛,不如说是人类自我意识过剩,以为雨天是在烘托自己的情绪。人们心情差的时候说说雨天衬托自己阴沉的心情,心情好的时候说不定又感觉雨水真是天降甘霖。
你看,说不定会有人觉得雨天正适合来一个《雨中曲》呢?
但当时的尼格玛看上去更像个雨夜杀|人狂。他一头黑发凌乱,眼镜戴着有点歪,黑眼圈挂在苍白的皮肤上,狼狈又奇怪。
他认为一切都糟透了,该死的哥谭,该死的老板,该死的无聊的人类。
该死的雨天。
他捧着自己的箱子,心里想着要是哥谭被雨水淹没了似乎还挺不错的。
没错,他被老板开除了。连着装自己物品的纸箱一起,被赶出了公司。
“嘿!尼格玛!别耍你那些小聪明了!”老板和同事们这样说。
那一刻,他意识到,事情从未改变过,things never change。
他幻想着雨水倒灌,将街道和行人全部淹没,到时候水会没过人的腰腹,远处的灯光也不能再如此闪烁,而会像死人的双眼一样黯淡。
抱着纸箱,尼格玛的大衣被雨水淋湿,他瘦高的身影在街边的橱窗中晃动像根枯草。他躲到一处房檐下,蜷缩着肩膀。
真他x的冷,他在内心骂道,见鬼的哥谭!这个该死的“愚人村”!
有人在他旁边停下了。那人带着伞,但仍旧被雨水打湿了肩头。那是个身材高大修长的男性,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羊绒风衣,肩膀处有细小的水珠。
这人有着非常好看的侧脸,他收起伞,钢蓝色的眼睛正凝望着天空落下的雨水。
两个人沉默地在屋檐下等待雨势减小。
尼格玛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那个谜语,他就是突然对旁边的人说:“我是上天所派的军队,将扫清尘世的污垢,我的名讳是?”
“雨”,那人语气平静的地回应道,转过头看向尼格玛。这时尼格玛才看见这人英俊的脸左半边有着三道显眼的伤痕。
尼格玛讨厌那些身材健美长相英俊的男人,这种人往往脑中无物,却被人群追捧,洋洋得意。而此时尼格玛心中往日会产生的那种嫉恨却完全消失,他完全好奇于眼前的人。
他是谁,他为什么脸上会有伤痕,他为什么要回答自己这个陌生人的谜语?
我是说——他完全可以不回答的,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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