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那枚戒指(4 / 4)

廉价便宜的对戒,比什么都好看。

他像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傻丫头,被男主角用一顿廉价的饭菜就哄得心甘情愿生死相随。明明在这段感情里,他才是一直主动的那一方。是他先追的江程,是他先表白的,是他们在一起之后所有的纪念日都是他记住的,是他每次吵架以后先低头的。

可或许就是,他主动惯了。所以当江程愿意表达出一丁点爱意的时候,他就像那飞蛾,明知粉身碎骨也顾不上了。

他把一枚戒指套进自己的无名指,大了。换到中指,还是大。最后戴在了食指上,勉强卡住了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程接过另一枚,拉过他的手,把戒指从他食指上褪下来,翻了个面,重新套回去。这次紧了一些。

“你手指太细了。”江程说,低着头,拇指摩挲着他指根的那圈银色的环,“回去重新买一对。”

“不换。”祝青说。

“这个太便宜了。”

“不换。”他把另一枚戒指拿起来,拉过江程的手,套进他的无名指。大了。他换到中指,还是大。最后也戴在了食指上。

他握着江程的手,两个人并排坐在那张灰白色起毛球的床单上,食指上的银色素圈在日光灯下一闪一闪的。

“以后每年都来这家店吃火锅。”祝青说。

“好。”

“以后每年都来这个村子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以后每年都给我买戒指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程看了他一眼,嘴角微微翘起来:“买不起。”

“那我给你买。”祝青理直气壮地说,“一年买一对。”

江程笑着看他:“每根手指都带满?”

曾经以为丢失在时间潮涌里的贫瘠回忆,在这时不讲道理地清晰起来。他甚至能看见那间招待所窗户上裂了一条缝的玻璃,能闻见空气里柴火燃烧的烟味和江程衣服上洗衣粉的味道,能听见窗外不知道谁家的鸡叫了一声,然后被狗追着跑了。

可是后来他们并没有再回来过,戒指也没有一年买一对。

他以为自己早就不记得这些了。

明明曾经那么喜欢过。

时光终究是把曾经滚烫的金属冷成了指间冰凉的痕,最后连痕迹也抹去了。

他回复江程:

「那就吃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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