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拿回被偷走的那个女孩(2 / 2)
咖啡店,聊了三个小时,聊到书店打烊。
他送我到捷运站,说:「下次再约。」
我没有立刻答应,也没有拒绝。
我只是说:「好,看时间。」
回家路上,我忽然意识到:
原来我可以被喜欢。
不是因为我「懂事」「会做事」「不会拒绝」,
而是因为我就是我。
这个会画歪向日葵、会一个人看海、会说「不加班」的我。
那天晚上,我把那本黑sE笔记本拿出来,翻到最後一页,写下: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20被偷走的nV孩,开始回来了
她画画了。
她旅行了。
她吃了一整碗剉冰。
她说了「不加班」。
她甚至……开始被喜欢。
原来快乐不是罪。
原来我可以不必永远道歉。
原来我可以……只是活着,就已经足够。
写完,我把笔记本阖上,放在床头。
然後我走到镜子前,第一次没有低头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轻轻说:
「你回来了。
欢迎回家。」
那一刻,眼泪掉下来。
不是痛的泪,是松开的泪。
像把一辈子绑在身上的绳子,一圈一圈解开,最後只剩最後一小段,轻轻松手。
我没有完全自由。
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「免费的、永远在还债的」nV孩。
我开始,像一个人一样,活着。
第十六章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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