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五:倘若他们都写日札—谢凛羽(上)(3 / 4)

我长这么大,从没见过这般的京城贵女。不嫌乞丐脏臭,肯亲自伸手施舍。还往那漏风漏雨的慈幼堂跑,送去衣食。

她弄丢的,是安远伯爵府济民竞卖会的帖子。

那什么济民竞卖会,我再清楚不过。哪里是真心赈灾,不过是些人拿些无关痛痒的东西,装装样子,博个乐善好施的名声罢了。

可她不一样。

她是真的想捐、想救、想尽一份心意。

傻得要命。

见她急得不行,我忽然想起昨日也收过那伯爵府的请帖,便取来给了她。

她一见帖子便欢喜起来,转眼又担忧我没了帖子该如何去。

我本是半点都不想去这种场合的。

可那一刻,我竟莫名想着,若是我也去,是不是就能再见到她?

她眼里亮晶晶的,软声夸我生得好看、心地又好,天真又烂漫。

心跳忽然乱了,快得不像话,连耳根都烫了。

真是……哪个正经男子爱被人夸好看啊!

我才没有暗自高兴。

她这般单纯,又崴了脚,我哪放心得下她一个人再走那条街。且硬撑着走,只会伤得更重。

鬼使神差,我竟扯住她衣袖,别开眼、板着脸说,要不我抱她过去。

我长这么大,何曾与什么女子这般近的接触,更别说抱过女子了。

话一出口,我自己先慌了。

怕她拒绝,怕她觉得我唐突,怕她当我是流氓。

可她没有。

她只轻轻朝我伸出手,软软说着那就麻烦我了。

她好轻,腰好细……一抱起来,淡淡的香气便萦绕鼻尖,我拼了命才忍住没把她抱得更紧。

竟荒唐地想,这条路再长一点就好了,能再近一点就好了。

我该不会真是个流氓吧?!

——

【日札?八月二十三】

都过去三天了,我居然还没把她忘掉。

一闭眼,她的样子就冒出来——面纱挡着脸,那双眼睛又那般勾人,还有细细的腰、抱着她时娇软的触感,一桩桩一件件,赶都赶不走。

每次一想到她,心口就突突直跳,气都喘不匀,心跳快得离谱。

我该不会是得了什么怪病吧?

算了,病不病的先不管,我还是得再去见她一面。

好歹看看她的脚伤好了没有。

我叫人去安远伯爵府,又讨了一张济民竞卖会的帖子。

居然还要等七天??

就不能早点办吗!

灾民还在那儿等着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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